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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21:06:37 股吧网页版
中国瑞林: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瑞林”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中国瑞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5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00 股,每股面
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0.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15,600,000.00 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3,559,552.81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32,040,447.1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7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
关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194761367828 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791904188310001 创新发展中心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金额

创新发展中心项目 36,962.09 36,962.09

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13,826.45 13,826.45

合计 50,788.54 50,788.54

(四)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3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9.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授权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要求,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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