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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21:13:32 股吧网页版
中国瑞林: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人”)作为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瑞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郭忠杰、苗健

(三)现场检查人员

苗健、冀郭冉

(四)现场检查时间

长江保荐针对中国瑞林的实际情况制订了 2025 年度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并
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主要制度、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套会议资料、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及会议资料。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中国瑞林的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国瑞林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对外披露的公告以及备查文件,核查公司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公司是否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上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往来的账务情况,查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合同,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关注公司的独立性情况及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具备完整、规范的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其他资源等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抽查了募集资金专户大额支出的原始凭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中国瑞林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了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抽查了主要关联交易合同文件等相关资料,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中国瑞林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重要采购、销售合同等,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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