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汪志刚)
本人作为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督促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汪志刚,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
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1994 年 9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景德
镇陶瓷大学教授,2014 年 7 月至今,任江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12 月至 2023 年12 月,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正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现场出席会议,不存在缺
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认真阅读、详细研究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会(其中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股东会
1 次),本人均已列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积极参加各项会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等事项。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财务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审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并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公司审计机构、审阅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意见。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就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等与外聘审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提出合理建议。2025 年度,本人参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共计 1 次,审议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优化调整方案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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