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0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6-022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人民币 10 亿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6.95 元/股(含),即不超过董事会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但受限于公司 A 股回购一
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以及与实际控制人签署投票委托书的股东截至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日无明确的减持公司 A 股股票计划。若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 年 4 月 28 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和 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 A 股和/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按照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或规定行使公司全部权力,在有关期间
回购公司 A 股和/或 H 股总面值不超过该议案经股东会、A 股及 H 股类别股东会
分别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数量的 10%(以下简称“A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如果上述 A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届满前未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在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批准的下一年度 A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额度的前提下,本次回购股份可依据下一年度经批准的 A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额度继续实施。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授权,并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6/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但受限于公司 A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
方案日期 2026/6/9
预计回购金额 10亿元~10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56.95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6,371,455股~6,371,455股(依照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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