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目 录
1、 专项说明
2、 附表
委托单位: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26)第 Q00256 号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
合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26)第 P03676 号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贵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
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证券监管机构呈报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3 月 23 日
附表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元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25 年度占 2025 年度占用 2025 年度偿还 2025 年度偿还累 2025 年期末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2025 年期初占用 用累计发生 资金的利息(如 利息累计发生 计发生金额(不含 占用资金余 占用形成 占用性
名称 联关系 目 资金余额 金额(不含利 有) 金额(如有) 利息) 额 原因 质
息)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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