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7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
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层 101
二〇二六年六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 ) 〔2026〕133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 黑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的修改 楷体、加粗
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目 录...... 2
问题 1 关于募投项目与融资规模 ...... 3
问题 2 关于经营情况 ...... 42
问题 3 其他 ...... 116
问题 1 关于募投项目与融资规模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580,000 万元,用于“鄯善
硅基新材料产业基地 8×75MW 背压机组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2)本次募投项目用于保障鄯善合盛硅业煤电硅一体化硅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用热、用汽及用电需求,产生的电力、焦油、煤气由发行人下属企业全额消纳;产生的热力主要用于园区内发行人近远期规划项目及其他园区内用热企业。3)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9.24 年,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0.76%。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是否新增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产能;公司是否具备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经验和项目实施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等能力储备,是否已取得相应建设及销售资质,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要求;(2)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格局、鄯善硅基新材料产业基地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基地及所在园区现在及未来能源供需情况、募投项目产品产能消纳方式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产能规划合理性以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3)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及测算依据,募集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情况,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除募集资金外的剩余资金来源及可行性;(4)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单价、销量等主要参数的测定依据及合理性,单价、毛利率、内部收益率等主要指标与公司历史同类项目和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对比情况,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5)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资金积累、资金缺口等情况,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是否新增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产能;公司是否具备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经验和项目实施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等能力储备,是否已取得相应建设及销售资质,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要求
1、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是否新增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产能
(1)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8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万元) 金(万元)
1 鄯善硅基新材料产业基地 8×75MW背压机组 572,762.00 410,000.00
项目(一期)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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