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公司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4、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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