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7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6-029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函1次、口头警示3次,相关情况及公司整改措施说明如下:
(一)2026年1月,浙江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
1、主要内容
(1)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2026年1月14日,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10号),具体内容如下: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开化联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化联营)、库车聚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友煤业)应被认定为你公司关联方,你公司与开化联营、聚友煤业发生的交易均为关联交易。2022年,你公司与开化联营的交易金额77,159.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81%。2022—2024年,你公司与聚友煤业的交易金额分别为24,547.76万元、24,640.90万元和35,459.57万元,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1%、1.03%和1.09%。你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2年10月,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合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约70亿元。2023年6月,你公司与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补充协议,项目总投资增加至约110亿元。上述投资金额分别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55%和45.88%,你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规行为影响,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
2026年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6〕0015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罗立国、罗烨栋、张雅聪、高君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9号)、《关于对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10号)(以下合称行政监管措施)查明的事实,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硅业或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关联交易审议披露不规范
开化联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化联营)、库车聚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友煤业)应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开化联营、聚友煤业发生的交易均为关联交易。2022年,公司与开化联营的交易金额77,159.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81%。2022—2024年,公司与聚友煤业的交易金额分别为24,547.76万元、24,640.90万元和35,459.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1%、1.03%和1.09%。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重大投资披露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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