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流程,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及其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对冲现货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铜、白银、甲醇、工业硅等化工原材料。套期保值的数量与现货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
3、公司应当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4、公司应当具有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额度之内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工作小组”以及“套期保值办公室”管理、执行公司套期保值相关业务。
第五条 “套期保值工作小组”是公司从事套保业务的日常决策机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组员由公司领导班子构成,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授权、成立期货套期保值办公室。
(二)负责审批套期保值业务的范围、工作原则和方针。
(三)负责审议套期保值年度计划及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
(四)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五)批准授权范围内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六)审定套期保值业务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七)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第六条 “套期保值办公室”是跨职能部门的期货业务执行核心团队,经“套期保值工作小组”授权,设置期货办公室负责人、交易岗、风险控制、市场分析、采购、现金出纳等岗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修订期货套保业务的具体管理细则。
(二)负责制订/调整期货套保业务方案及方案执行。
(三)负责期货业务方案执行及过程管理。
(四)负责期货平台选择及其他期货日常业务管理。
第七条 各子公司为套保业务的具体实施单位,各子公司应根据各自业务需要建立健全的套保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会计核算等具体要求,并根据各子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交易品种、规模及期限。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八条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应当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以聘请咨询机构就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九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进行,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第十条 公司各项期货交易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批准的期货套期保值计划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
第十一条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流程:
1、套期保值办公室拟定交易策略,提交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审批;
2、交易策略审批通过后转套期保值办公室;
3、套期保值业务办公室根据审批结果进行操作;
4、风险控制岗位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审批、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内控部皆可核查交易是否符合套期保值方案,若不符合,须立即向套期保值工作小组报告。判断是否符合套期保值方案,主要根据被套期项目和套期保值项目之间的内容上的一致性、数量上的一致性、时间上的一致性等进行判断分析。
第十三条 期货套期保值方案的结束方式:
(一)平掉期货头寸;
(二)进行实物交割。
第四章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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