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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8-1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4


关于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4层)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2023〕28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源集团”、“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修改及补充披露,或对原问

询函回复内容的修订或更新

目 录

1、关于客户 ...... 3
2、关于产品与市场空间 ...... 55
3、关于收入 ...... 88
4、关于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88
5、关于生产与采购 ...... 160
6、关于委托加工 ...... 212
7、关于专利及合作研发 ...... 219
8、关于增资及股权转让 ...... 231
9、关于资产重组 ...... 239
10、关于资质 ...... 257
11、关于子公司定位 ...... 269
12、关于发行人股东 ...... 282
13、关于员工持股平台 ...... 288
14、关于成本与毛利率 ...... 296
15、关于货币资金与应收账款 ...... 296
16、关于存货 ...... 333
17、关于期间费用 ...... 350
18、关于非流动资产 ...... 321
19、关于偿债能力 ...... 382
20、关于其他 ...... 391

1、关于客户

问题 1.1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系雅培集团 HMB 原料产品的首选供
应商,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雅培集团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05%、19.69%、21.93%和 26.37%,占公司 HMB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07%、74.30%、74.12%和 72.53%;(2)发行人已与雅培集团签署长期供货协议,雅培集团承诺就其 HMB 原材料产品需求优先全额向发行人采购,同时雅培集团在达到协议约定的单一年度基准采购量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发行人将终端消费细分市场中与雅培集团存在一定竞争关系的少数企业列入非许可买方清单,公司不得向相关企业销售 HMB 产品。

请发行人说明:(1)与雅培集团的合作历史、合作模式,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合作期限及续约安排,该合作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与其他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合作模式,是否签订长期合作协议;(3)向雅培集团销售产品的价格与第三方销售价格和市场平均价格的对比情况,是否存在差异并说明原因;(4)与雅培集团合作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占雅培集团同类产品的占比,雅培集团 HMB 产品在全球 HMB 市场的占有率及变动趋势,雅培集团与发行人建立合作前后是否向其他第三方采购 HMB 产品,如是,说明发行人产品与其他第三方产品的区别,分析发行人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5)若雅培集团进一步限制发行人向其他公司销售 HMB 产品,分析对发行人客户拓展、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发行人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客户依赖。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与雅培集团的合作历史、合作模式,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合作期限及续约安排,该合作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关于发行人与雅培集团合作历史的介绍

发行人与雅培集团的合作历史主要围绕 HMB 业务,双方的合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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