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的《承诺函》,同意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800 万元,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1.93 元/股(含本数)。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确认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上述
相关人员及股东未来若有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
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
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
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
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4/27,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6,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1.93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502.93万股~1,005.87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63%~3.26%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7461468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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