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始终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履历
沈世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苏州大学法学硕士,常州大学法学教授,国家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专利代理师,2001年至今任职于常州大学。2023年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钟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博爱方本(常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二)本人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历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参加董 亲自出 方式参 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参 东会的
事姓名 事会次 席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数
沈世娟 5 5 0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 加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 审议了相关议案,对所议事项表示同意,为董事会提供了有效参考意见。具体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 议案》;
2025.12.8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2、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现有的业务布局,综合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发展战略等因素,谨慎地为公司献计献策,对公司的战略发展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
(三)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 履行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 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履行职责, 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
和支持。
(六)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15天,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现场沟通等时机,以现场交流、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
三、对公司重点事项关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充分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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