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不存在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
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0,784,612.57 元(按母公司口径)。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剔除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总股
本 308,751,768 股 扣 除 公 司 股 份 回 购 专 户 内 股 票 数 量 767,464 股 , 以
307,984,304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5,437,174.7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9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5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8,842,464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090,419.24 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155,527,593.96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34.4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剔除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4 股。截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
308,751,768 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 767,464 股,以 307,984,30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 123,193,722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31,945,490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本次转增通过“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科目进行转增。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的,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不存在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5,437,174.72 66,161,093.10 47,257,923.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5,679,716.34 95,913,059.40 84,819,641.7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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