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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22:05:50 股吧网页版
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综合实力位居国内前列。

(二)聘任程序合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审计业务约定书》,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过程中,立信与公司管理层就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调整等事项充分沟通,审计团队专业胜任,履职规范。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严格审查资质与独立性

审计委员会全面核查立信专业资质、执业质量、诚信记录及独立性,确认其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无不良执业记录,能够保持独立、客观、公正,满足公司审计需求,同意续聘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全程监督审计过程

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参与了年度审计工作,与会计师积极进行沟通讨论,审议审计计划、审计策略、重点审计领域及时间安排,跟踪审计进展,听取重大问题汇报,督促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工作,审阅审计初稿及最终报告,关注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合理性,确保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切实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立信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守职业准则,专业严谨、履职到位,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良好职业操守与专业能力,建议公司续聘其为2026 年度审计机构。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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