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
务所,系于 1981 年设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12 月按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月上会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该所注重服务质量和声誉,得到了客户、监管部门、投资机构的高度认可。
截至 2025 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 113 名,注册会计师 551 名,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91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上会全面配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时程,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上会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在审计过程中,上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履行了恰当的、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上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审计费用报价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2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 2025 年度报表预审阶段与治理层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上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了上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解决问
题,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在取得上会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上会编制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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