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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6 21:08:03 股吧网页版
永杰新材: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7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5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经公司自查、相关中 介机构核查,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杰新材”)筹划以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具体包括:(1)奥科宁克(秦皇岛) 铝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2)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 95%股权。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 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公司首次披露重组
事项之日前六个月(2025 年 7 月 26 日)起至《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首次披露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

1、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机构及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等文件,在自查期间,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相关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永杰新材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交易人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自查期末
序号 姓名 身份 (股) (股) 持股情况
(股)

1 赵小芳 永杰新材总经理助理 900 900 0

奥科宁克(中国)投

2 张西娟 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1200 300 900
总监

1. 对于赵小芳于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赵小芳已出具《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情况的承诺函》,主要说明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在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之前,基于对大盘走势、板块情况和公开市场信息情况的自行判断,根据本人的交易习惯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在自查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向本人直系亲属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或者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买卖或者直接、间接指示
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监管性措施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4)如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被相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愿意将因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所得全部收益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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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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