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62,218,866.27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9,444,947.2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881,404.10元,2024年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974,782,409.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3.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196,720,000股计算,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63,934,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1%。
如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444,947.24元,累计未分配利润974,782,409.41元,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63,934,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将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考虑
公司所处的铝加工行业具有显著的资金密集型特征,原材料采购和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形成持续刚性需求。行业日常经营,从原料备货、生产组织到交付客户的全流程具有一定周期,且采购需提前锁定资源、维持安全库存,均需垫付大量资金,公司需预留充足流动资金用于应对订单、物流周转等需求。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需预留资金支持新增项目的建设。同时,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公司需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产品升级迭代。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核心业务可持续发展,重点围绕项目建设、技术研发投入及市场拓展等方向进行战略配置。相关资金使用将遵循审慎性原则,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需求动态调配。预计留存资金投入将逐步提升公司市场份额,为未来业绩增长提供长期支撑。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波动等因素影响,具体收益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持续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三)保证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的措施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包括:将在召开审议当年度现金分红议案的股东大会前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在召开审议当年度现金分红议案的股东大会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未来将继续秉持稳健经营理念,通过强化资金统筹管理优化现金流配置效率、平衡业务发展与利润分配节奏,持续聚焦主营业务优势领域推进技术迭代和产能优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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