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6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国召集并
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 2025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有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永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独立性的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编制了《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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