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5〕32 号”《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 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 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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