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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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六年四月
目 录
目 录......1
释 义......2
第一部分 引 言......6
一、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6
二、出具法律意见所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6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7
第二部分 正文......9
一、本次交易方案...... 9
二、本次交易涉及各方的主体资格...... 11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19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20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状况......21
六、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42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47
八、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48
九、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方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51
十、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资格......52
十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53
十二、结论意见......54
附件一: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所拥有的认证证书......56
附件二: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所拥有的专利......57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永杰新材、公司、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
市公司 指 简称:永杰新材,股票代码:603271,系由东南铝业(中国)有
限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1 日整体变更设立
标的公司 指 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
公司
标的资产 指 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奥科宁克(昆山)
铝业有限公司 95%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重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持
组、本次重大资产重 指 有的奥科宁克秦皇岛 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 95%股权
组
奥科宁克中国、交易 指 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美铝(中国)投资有
对方 限公司”
奥科宁克秦皇岛 指 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曾用名“美铝渤海铝业有限
公司”
美铝渤海 指 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
奥科宁克昆山 指 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曾用名“美铝(昆山)铝业有
限公司”
美铝昆山 指 美铝(昆山)铝业有限公司
奥科宁克上海 指 奥科宁克铝业(上海)有限公司
奥科宁克、Arconic Arconic Corporation,一家在特拉华州设立的公司,地址为美国宾
Corporation 指 夕法尼亚州匹兹堡市伊莎贝拉街 201 号,原美国铝业分拆后的美
国上市公司,目前其股票未于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
奥科宁克中国加工有限责任公司(Arconic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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