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永杰新材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6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5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92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20.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01,352.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159.8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192.1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5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号 额 额
1 年产 4.5 万吨锂电池高精铝板带箔技改项目 73,738.00 33,000.00
2 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高精铝板带技改项目 55,117.00 25,192.13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50,000.00 22,000.00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30,000.00 13,000.00
合计 208,855.00 93,192.1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号 项目名称 额(1) 金额(2) (%)(3)=(2)/
(1)
年产 4.5 万吨锂电池
1 高精铝板带箔技改项 33,000.00 21,273.42 64.46
目
2 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高 25,192.13 0.00 0.00
精铝板带技改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2,000.00 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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