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具体包括:(1)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2)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 95%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
3、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
4、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除前述证券服务机构外,公司还直接聘请北京安泰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反垄断集中审查申报出具行业报告。
公司已与上述中介机构签订了有偿聘请协议,上述中介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出具了专业意见或报告,相关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参与本次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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