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名单: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9 人调整为 68 人。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6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2. 2026 年 3 月 31 日至 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披露《永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名单进行核实并发布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69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9 人调整为 68 人,自愿放弃参与的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至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及首次授予数量均保持不变。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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