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073,409.8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448,753.40元,2025年末,母公司年末可分配利润为136,473,810.27元。
鉴于公司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公司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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