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2:15:23 股吧网页版
联翔股份: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升募投项目场地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以市场
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减少场地闲置,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联翔股份”)在不影响项目建设、实施的前提下,拟将“年产
180 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该项目”)部分场地
暂时对外出租。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暂时调整“年产 180 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部分场地用途,将该项目部分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具体情况

“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为20,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5,347.1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76.74%。

(二)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原因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阶段性承压,新房交付量下滑、二手房交易活跃度降低,墙布行业的核心需求来源阶段性受到抑制。同时,消费结构呈现分化特征,消费者阶段性减少或延迟家居装修的非刚需支出,墙布作为家装重要材料,市场需求增长随之放缓,导致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场地出现暂时性闲置。鉴于上述情况,为合理有效地配置募投项目场地资源,减少场地闲置,增加现金收入,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公司拟将“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项目”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

综上,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主要系公司综合下游行业需求与消费结构分化的影响,适当暂时调整“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以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有效举措。

二、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暂时调整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有助于提高投资效率,
降低综合成本;同时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减少场地闲置,有利于提升募投项目场地的资源配置效率,增加现金收入。此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系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实施、满足项目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对闲置厂房资源的合理盘活,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租金收入,优化资金配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