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25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24 - 2025/6/25 2025/6/25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20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派方案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数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07,649,497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2,172,061 股,本
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 205,477,436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25,684,679.50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系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本次具体除权除息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05,477,436×0.125)÷207,649,497≈0.1237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0.1237)÷(1+0)=(前收盘价-0.1237)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24 - 2025/6/25 2025/6/2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3)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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