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0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 号),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25.7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920.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2,381.4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0,538.5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227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1、对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项目,继续实施部分项目并延期至2026年12月前建成,终止实施部分项目;对宁夏港兴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终止实施部分项目、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完成部分项目的中试并基于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业务布局,未来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完成该部分项目的建设;2、结合继续实施的募投项目、原项目部分装置技改需求、新项目建设需求的实际情况,除预留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实施的原募投项目及技改所需资金,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26,772.80万元投入新项目“10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和“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于存放、管理新募投项目“10 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管理新募投项目“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同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本次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情况下:
户名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 存储金额(元)
项目
江 苏恒 兴 新材 宁波银行股 10 万吨/年多碳
料 科技 股 份有 份有限公司 86021110001245449 醛醇酯等产品 0.00
限公司 宜兴支行 项目
宁 夏港 兴 新材 宁波银行股 10 万吨/年多碳
料 科技 有 限公 份有限公司 86041110001151619 醛醇酯等产品 0.00
司 宜兴支行 项目
江 苏恒 兴 新材 招商银行股 研发及营销中
料 科技 股 份有 份有限公司 610902114110008 心建设项目 0.00
限公司 无锡分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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