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积极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陆宝莲(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陈秉辉、职工代表董事盛裕明三名成员组成。其中,陆宝莲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6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21 项议案。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序号 审议内容
2025/4/26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1、《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6、《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内审部 2024 年度及 2025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
告的议案》
9、《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8/26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1、《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内审部 2025 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2025/9/18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1、《关于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
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债权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
2025/10/29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1、《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内审部 2025 年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11/28 2025 年第五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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