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质及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 刘维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数注册会计师 1507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5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5.10 亿元
2024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3.4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38 亿元
客户家数 518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20 亿元
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
2024 年 上 市 公 司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
(含 A、B 股)审计涉及主要行业 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
情况 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3
注:2025年度相关数据尚未审计完成。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