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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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鲍旭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独立董事 3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前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了相关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业务,本次会议进行了追认。同时,公司拟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降低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上述事项符合公司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丰秋、陆宝莲、鲍旭锋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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