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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6:00:17 股吧网页版
银都股份: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0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该准则解释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度起开始提前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仅“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对公司产生影响,主要内容如下:

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仅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科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各相关项目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备 注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 63,628,050.59

销售费用 -63,628,050.59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而作出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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