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都股份”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对以下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因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陆雅婧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7,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10.00元/股,本次回购总金额为 174,000元,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因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标,需对在职的股权激励对象相应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共168人,合计回购数量1,259,934股。回购总价款=10.00元/股×合计回购股份数量+前述金额对应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0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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