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5-026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长姜桂廷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张大伟主持。
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 6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 6 人(其中:1名非独立董事委托出席)。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姜桂廷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公司非独立董事杨名杰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姜英华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就其履职能力等情况进行说明。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
过六年,张玉红女士自 2019 年 9 月 1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已满六年。张
玉红女士2025年9月11日通过书面辞职报告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顺利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姜英华女士同意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其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同意其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董事会拟提名姜英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姜英华女士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姜英华女士将接任张玉红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高俊荣女士、张娜女士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徐宇辰先生、杨名杰先生、姜英华女士(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股东会审议补选)组成。公司现任股东代表监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之日起解除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在解除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前,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仍将依法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法》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
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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