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2:06:51 股吧网页版
南方路机:南方路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280 证券简称:南方路机 公告编号:2025-016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方路机”)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小辉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南方路机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方路机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方路机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公司能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等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方路机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情况: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
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方路机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情况:3 票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