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瀚新材”“发行人”或“公司”)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江瀚新材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4 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 66,666,667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5.59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372,666,678.53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3,399,578.53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059,267,1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全部到位,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2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 70,000.00 51,272.44
2 年产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 45,000.00 37,503.17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3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30,000.00 23,218.08
4 年产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25,000.00 17,155.00
5 科研中心与办公中心建设项目 15,000.00 15,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61,778.01 61,778.01
合计 246,778.01 205,926.71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 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以自有资金投资并暂缓实施,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5,193.59 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
项目”。2024 年 2 月 22 日,江瀚新材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0 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项目实施主体由江瀚新材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瀚电子”)。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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