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度,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职尽责。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是
独立董事吴松成先生、独立董事罗传泉先生、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吴松成先生担任。
吴松成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是一名资深执业会计师。罗传泉先生曾担任包括上市公司在内多家企业的财务总监,具有优秀的财务管理能力和深厚的企业会计经验。杨晓勇先生多年来一直在本行业企业、行业协会工作,在功能性硅烷行业内拥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全体委员均具有相关知识、能力和经验,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需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与审计机构沟通了审计安排和总结,审议通过了各期财务报告和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议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
日期 情况
审阅 2024 年度财 了解公司经营
务报表,听取年审 同意 2024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情况,提醒会计
2025/4/18 会计师汇报,审议 暨 2024 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师按时出具审
1 项议案 计报告
召开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
日期 情况
同意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说明、2024
审议 9 项议案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报告、关
2025/4/23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同意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一
2025/4/25 审议 2 项议案 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暨重大事项检查
报告
同意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公司募集
2025/8/25 审议 3 项议案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暨重大事
项检查报告
2025/10/2 同意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三
审议 2 项议案 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暨重大事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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