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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31 16:05:41 股吧网页版
亚光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1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下午 2 点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
事 9 名,其中董事杨尚渤、周夏飞、徐进、邵雷雷以通讯接入方式参加,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国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公司为加快募投项目的产业化进度、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管理和实施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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