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8:55:37 股吧网页版
亚光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强化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亚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
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
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通过。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审计委员会委员内
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委员资格自动失效。委员在任期届满前
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董事会应
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为具体工作执行机构,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编制

实施、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其
它事项。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 监督及评估的内部控制;

(五) 检查公司财务;

(六)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
的建议;

(七)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八)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九)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十)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十一) 负责《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权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职权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
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九条 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