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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8 19:03:24 股吧网页版
林平发展:林平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9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平发展”、“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 监许可〔2025〕3019 号)。

本次发行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 荐”、“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承销。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885.37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本次发行中,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将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系统和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
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 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联民生承 销保荐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 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38.77 元/股(不含 38.77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38.77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小于 55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38.77元/股,拟申购数量为 550万股的,
且申购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7 日 09:41:01:926 的 1 个配售对象剔除。以上共计
剔除 115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56,38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5,635,250 万股的 1.000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7.8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6 年 1 月 30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为 37.8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8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6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1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37.88 元/股,敬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 37.88 元/股,不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

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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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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