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考核工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保存考核
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5 年业绩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A)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基数年度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15% 1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 2027 年 40% 32%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8 年 70% 56%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X
2025 年业绩为基数,各考核年度营 A≥Am X=100%
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A) An≤A<Am X=A/Am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并以剔除存续期内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6 年度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6 年度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7-2028 年两个会计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基数年度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 2027 年 40% 3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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