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来鹏先生、独立董事张方华先生、独立董事宋冰心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陈来鹏先生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1、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未经审计的《2024 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计划。
2、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4、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预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7、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8、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计划。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意见及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行财务审计工作中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3、提议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公司业务流程等比较了解,且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求,为保障 2025 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5、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