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25-056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基于对行业与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稳健的经营基本盘,为更好地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持续增强投资者长期持有的获得感与信心,结合当前内外部环境及发展阶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原则:立足长远,共享成长
公司始终秉持长期主义发展理念,坚信企业价值最终由持续稳健的业绩表现和内生价值创造所决定。本次规划的核心原则是:在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满足未来战略布局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致力于建立更持续、稳定、可预期的股东回报机制。
二、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要点
2025-2027 年度,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 80%,不含特别分红(如有)。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当期盈利情况及
资金状况,在条件合适时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或基于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本规划决策程序
本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本规划调整机制
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需要等因素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可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等规定的情况下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六、本规划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本规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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