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在担任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瑞机器”)的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卫民,男,1979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历任浙江
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国际业务部负责人;现任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本人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4 年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2 次;股东大会 2 次,其中:2
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董事姓名 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陈卫民 2 2 0 0 0 否 2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在会议上,本人与公司非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和探讨,对会上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召集并主持了上述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报告期内,由于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与公司制定 2023 年股票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继续推进和实施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该事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经营规划造成影响。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流程等重大事项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充分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协助董事会顺利完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有效地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预审时,协调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审阅相关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年度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