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6 18:53:41 股吧网页版
斯达半导: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7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目 录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3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附件一: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1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2
议案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3
议案五: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 2026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24议案六: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的议案......26
议案七: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27
议案八:关于本公司 2026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8
议案九: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29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会设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已经登记确认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请于会议当天 13:00 到会场
签到并参加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会议登记终止。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后的15分钟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公平高效,每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一项议案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投票
时间及操作程序等事项可参见公司 2026 年 04 月 3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斯达半导: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六、股东进行现场表决时,应详细阅读现场表决票上的说明,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在表决单上“同意”、“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并在“股东或代理人签名处”签名。若在表决栏中多选或未做选择的,视为该投票无效。现场表决期间休会,不安排发言。

七、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会议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八、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星期四)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星期四)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新大路 2188 号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参与会议人员: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5 月 22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