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联合水务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哲 联系电话:021-389669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斯宇迪 联系电话:021-38966900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水务”、“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联合水务进行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期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5 年度持续督导
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已根据公司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利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日常沟通和定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期回访,针对持续督导事项进行了
尽职调查和现场检查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公司在本持续督导年度未发生按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有关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违规事项
体上公告。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在本持续督导
5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年度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本持续督导年度,公司及其董事、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违法违规或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违背承诺等事项
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公司治理各项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8 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各项内控制度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
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9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信息披露制度,建立起完整的信息
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披露制度体系,并已按规定审阅信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已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10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其他文件及时进行事前审阅,并对
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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