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关于首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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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4
关于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埃
泰克”)收到贵所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发的《关于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2025〕12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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