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关于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目 录
目 录 ...... 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工作人员简介......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4
三、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
情况说明...... 4
四、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人及相关人员承诺 ...... 7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9
一、推荐结论...... 9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说明...... 9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9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的说明...... 10
五、关于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
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14
六、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范
的核查意见...... 14
七、关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财务及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16
八、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16
九、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16
十、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19
附件: ...... 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埃泰克)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其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支音和刘森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支音和刘森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工作人员简介
1、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支音和刘森。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支音女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CPA),硕士学历,曾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了通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曾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了中望软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清源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最近3 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刘森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CPA),硕士学历,曾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了富淼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南京银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曾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了传智教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曾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了西典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齐鲁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厦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国联证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杭州银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交通银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最近 3 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2、项目协办人
原项目协办人崔瑞城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无法继续担任项目协办人,保荐人不再指派项目协办人。
3、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张桐赈、张印岭、曹扬、陈晋恒、杨铭、周倜、吴乔可、叶余宽、陈超然。
1、公司名称: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 48 号
3、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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