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及主承销的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埃泰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并在主板上市已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贵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6〕218号文同意注册,批文落款日为 2026年 2 月 3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贵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5〕46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发〔2025〕43 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 年修订)》(上证发〔2024〕112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保荐人(主承销商)针对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5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该次会议应
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9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5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
股东代表持股总数 13,431.7993 万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议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6 年 1 月 20 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 2026 年第 2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上交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 2 次会议已经审议同意芜湖埃泰克
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 号),批文落款日为 2026 年 2 月
3 日,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数量
埃泰克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44,772,665 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954,533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将于 T-2 日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网下询价结果拟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战略配售对象的选取标准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须为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一)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三)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证券,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五)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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