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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3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予以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1、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监事会的取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
2、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1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48元/股。
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即授予数量的30%)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份共计21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48元/股。
上述合计213,8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7月17日注销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11,150,500股减少至110,936,700股。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比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
11,115.05万元。 11,093.67 万元。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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