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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以
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联席董事长毛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最新要求及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部分制度,以进一步提升各司其职、有效制衡、高效运转的治理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审批机构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股东会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股东会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股东会
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股东会
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股东会
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股东会
7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股东会
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股东会
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股东会
10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增 股东会
11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修订 股东会
12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董事会
13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董事会
14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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